雪域长卷 · 第六章

刀兵与经卷

藏巴汗政权时期 | 约 17 世纪前期

章首导读

第 5 章讲到 1565 年,仁蚌巴的家臣辛厦巴起兵,把主子推翻。那一年,卫藏换了主人,但换得并不彻底:辛厦巴拿到的是后藏,前藏的拉萨、山南还在帕竹的残余势力和各大寺院手里。真正把卫藏收拢到一处,要等到半个世纪以后:1618 年,辛厦巴之子彭措南杰带兵进了拉萨。

这一章写的就是这中间和之后的七十七年。藏巴汗政权,从 1565 年辛厦巴取代仁蚌巴算起,到 1642 年日喀则城破、末代藏巴汗被俘,一共七十七年。

七十七年不算长,但这个政权做了一件影响很久的事:它把帕竹留下的那套制度接了过来,又加了一部自己的法典。这部法典后来被反复抄录、增补,一直影响到清代。它同时做了一件把自己送进死路的事:与噶玛噶举结盟,跟格鲁派死磕。这一场教派之争,最后引来了蒙古兵。

所以本章有一个绕不开的难处,得先跟读者交代清楚:藏巴汗没有留下自己的史书。 今天我们能读到的关于它的记载,绝大多数出自甘丹颇章一方的史家,五世达赖的《西藏王臣记》是最常被引的一部。这些书写成的时候,藏巴汗已经被灭十几年了。写书的人不必说谎,但他们会挑材料:哪些战役记得细,哪些政绩一句带过,哪些刑罚写入细节,都不是随机的。

这不是本书要替藏巴汗翻案。这个政权在 1618 年之后禁止格鲁派僧人参加拉萨传召法会,这一条是明明白白记着的,本书照写。但读者要知道:凡是关于藏巴汗"暴虐"的具体细节,多半只有一方的证词。本章遇到这类材料,会在注里点一句"这是谁写的"。


时空坐标

世界大势。 17 世纪前期,火器已经在欧亚大陆的主要战场上普及,荷兰、英国的东印度公司把海运贸易织成一张网,白银从美洲经马尼拉流进中国。同一时段,卫拉特蒙古各部因为牧场与准噶尔的压力,开始大规模移动。几十年后,土尔扈特部西迁到伏尔加河,和硕特部南下到青海。高原上的胜负,最后是由这股移动定下来的。

中原对应。 明万历至崇祯年间(1573—1644)。明朝此时在藏区的封授体系还在运转,阐化王、大宝法王这些名号照旧颁发,但朝廷已无力干预高原上的实力消长。1616 年后金建立,1644 年明亡。这一段时间,明朝对青海蒙古的动向有奏报,有议论,没有行动¹。

这一章的地理。 三个点加一条线。三个点:桑珠孜(今日喀则),藏巴汗的都城,宗堡立在年楚河与雅鲁藏布江交汇处的山嘴上;拉萨,格鲁派的三个大寺所在地,也是传召法会的场地;青海湖周边,和硕特部南下的落脚处。一条线:从青海湖南下,经康区北部、理塘、巴塘,进入卫藏。固始汗走的就是这条路。


【插图位置】图 6-1 藏巴汗政权与和硕特南下路线示意图
(配图将在全书完成后统一绘制)
上半:青海湖周边(1636/1637 固始汗败却图汗)→ 康区北部(1639—1640 灭白利土司)→ 卫藏(1641—1642 攻日喀则)。下半:桑珠孜—拉萨—山南的相对位置,藏巴汗直接辖区(后藏)与受牵制地区(前藏)以不同底纹区分。方位示意,非精确比例,不作权属划界依据。

6.1 桑珠孜的新主人:七十七年,三代人

1. 一次倒戈

辛厦巴这个家族,本来是仁蚌巴的属臣,世居后藏²。仁蚌巴在 15 世纪后半叶是卫藏实际的掌权者,帕竹的第悉在他们手里如同傀儡(见 5.2)。辛厦巴替这样一户人家做事,做了两三代人。

要理解这一节,得先知道桑珠孜在哪儿。今天叫日喀则。城北有一座山,山嘴伸出来,正对着年楚河汇入雅鲁藏布江的那一段。宗堡就建在这个山嘴上,不是建在平地上,是建在两条水的交汇处上方的一块台地。这个位置选得很实:往东,顺雅鲁藏布江下去是拉萨;往南,翻过喜马拉雅的山口是尼泊尔;往西,沿年楚河上溯是江孜、亚东,再过去是不丹;往北,是那曲的牧区。后藏的粮仓年楚河谷,就在宗堡脚下铺开。谁坐在这个位置上,谁就掐着后藏通往卫地的渡口,也掐着后藏通往喜马拉雅山口商道的起点。

转折点是一个职位。1548 年,辛厦巴·才旦多吉出任桑珠孜宗本³。仁蚌巴把这个位置给他,本意大概是让一个可靠的属臣去守后藏的门。十七年后,1565 年,才旦多吉从这道门里出兵,把仁蚌巴推翻了⁴。

这场倒戈的具体经过,史料记得不细。能确定的是它的结果:仁蚌巴的政权终结,辛厦巴家族掌了后藏。至于才旦多吉为什么在守了十七年之后才动手,是因为仁蚌巴对他起了疑心,还是因为他算准了仁蚌巴内部已经撑不住,各家记载语焉不详。这类事,动机通常不会留下文书。

这件事的形状,眼熟。一百年前,仁蚌巴自己就是这么起来的:以帕竹家臣的身份受封仁蚌宗宗本,世袭其职,然后坐大(见 5.2)。再往前,帕竹取代萨迦,路子也差不多。卫藏这一带的政治,从 14 世纪到 17 世纪,反复地走同一条路:给一个能干的人一个宗、一份庄园、一支兵,然后等他或他的儿子动手。第 5 章那个推演框里的链条,这一回又走了一遍。

不过有一点不同,得指出来。仁蚌巴取代帕竹,走的是"家臣世袭宗本—联姻—操纵废立—名存实亡"这条路,中间隔了一百多年;辛厦巴取代仁蚌巴,只用了一代人、十七年。速度快了,是因为工具变了:仁蚌巴当年要靠着帕竹的名号办事,辛厦巴动手的时候,帕竹的名号已经不值钱了。名号一不值钱,中间那些过渡的步骤就全省了。

才旦多吉晚年出家,法名拉旺坚赞,政事交给子辈⁵。家族此后一直掌着后藏,对外仍称"第悉藏巴"。藏巴,就是后藏人。这个称谓值得记一笔:它先说自己是后藏的,然后才是统治者。这不是谦虚,是实际情形。这个政权的根一直在后藏,它后来打下的前藏,从未真正变成自己的。

2. 从后藏到前藏

真正把势力推出后藏的,是彭措南杰(1587—1621 年在位)⁶。他接手的局面是:后藏归自家,前藏归帕竹残余势力与各大寺院,而前藏力量最强的,是正在壮大的格鲁派。

前藏这个局面,得说得细一点,因为它是藏巴汗一生的难题。

帕竹的名义还在。阐化王的封号还在往朗氏的人头上戴,但戴上的人已经不管事了。前藏的实际秩序,是由几股力量拼起来的:拉萨的三大寺(甘丹、哲蚌、色拉),各有几千僧人,各有属寺,各有庄园;山南的帕竹旧贵族,各守着自己的谿卡;拉萨的商人与寺院管家,管着从康区来的茶、从阿里来的盐、从尼泊尔来的铜器;还有一批小一点的教派,各有各的施主。这些人平时互相牵制,谁也不服谁,但有一个共同点:都不愿意后藏的人来管他们。

1613 年,彭措南杰的兵向西,控制了阿里⁷。这一步的意思是把后藏的西面稳住。阿里是通往拉达克、也是通往西藏西部商道的口子。稳住了西面,他转身向东。

1618 年,彭措南杰在前藏动兵,击败了格鲁派与拉萨方面组织的联军,占领拉萨⁸。这一仗是本章的分界点:到这一年,卫藏大部已在藏巴汗手里,一个起于后藏的地方政权,成了统辖卫藏的政权。政权的起算年份,史家有不同取法,见注 8 与存疑清单,正文从通说。

公元 1618 年这个年份,放在更大的时间轴上,会看出另一层意思。这一年,明朝的东北边境上,后金已经建立了两年(1616 年建元),明军在辽东节节败退;欧洲那边,三十年战争刚打起来,波希米亚的贵族把哈布斯堡的官员从窗户里扔了出去。卫藏的这场仗,在这些事面前很小。但它和那些事有一个共同点:旧的权威正在崩解,谁能填补,要靠兵。

1621 年,彭措南杰去世,儿子噶玛丹迥旺波继位⁹。这个人在位二十一年,最后一年是 1642。他继位时十五岁,接的是一个刚打下前藏、还没坐稳的摊子。

3. 这个政权长什么样

把它的形状画出来,是一个不太对称的样子。

都城在桑珠孜,治所是那座宗堡。直接辖区主要在后藏:年楚河流域、今日喀则一带,是它的根本。前藏(拉萨、山南)是它 1618 年以后拿到手的,但拿得并不牢:格鲁派的三大寺还在,僧人心里不服,帕竹的旧贵族散在各处,西边还有阿里的土王,北边有蒙古。所以它对前藏的控制,始终是军事占领加政治压制,压得住场面,压不住人心¹⁰。

它跟噶玛噶举的关系,比跟任何世俗势力的关系都紧。噶玛噶举的黑帽系、红帽系在 16—17 世纪是卫藏和康区最有势力的教派之一,与仁蚌巴早有联盟,辛厦巴家族延续了这个联盟。红帽系的喇嘛在藏巴汗政权里居宗教师地位,能参与政事¹¹。这种关系,和帕竹与格鲁派的关系是一个模式:世俗政权需要一个教派提供合法性,教派需要一个政权提供土地与属民。两边的需要互相咬合,就成了一种制度。

这里要说一句这个政权的名字。"第悉藏巴"是藏文的称法,sde srid 意为摄政、执政,gtsang pa 意为后藏人。明末的汉文史料里另有"藏巴汗"一说,"汗"是蒙古语式的头衔。同一个政权,藏文叫"第悉",汉文叫"汗",两套称谓背后是两套政治语言:一套是高原内部的执政传统,一套是蒙古势力进入之后带来的头衔体系。这个细节说明,到 17 世纪前期,卫藏的政权已经不能只在自己的一套语言里办事了。

要理解这个政权为什么短命,得先看清它脚下踩的是什么。它踩的是庄园,也就是谿卡。第 5 章讲过,帕竹的制度是宗管行政、庄园管经济,两套权力落在同一个人手里。藏巴汗把这套接了过来,宗本由藏巴汗任免,庄园照旧供养寺院与贵族¹²。制度没换,只是换了上头的人。这是它的稳处,也是它的险处:制度既然没换,那么让上一家倒台的那些毛病,也一样留着。

哪一些毛病?三个。第一,庄园的产出是固定的,谁多占一块,别人就少一块。所以政权每扩张一步,都要重新分配一次庄园,每次分配都得罪人。第二,宗本手里既有兵又有粮,坐久了就有本钱,第 5 章讲过的那条链条会重新启动。第三,也是这一章后面要展开的:庄园的分配牵连到寺院,寺院的背后是教派,教派的背后是蒙古。三个毛病里,第三个最要命。


6.2 一部法典与一套旧制:短命政权留下了什么

1. 十六条

藏巴汗政权留下的东西不多,其中最重要的一件,是一部法典。

先说清一件事:一个政权为什么要编法典。第 5 章讲过降曲坚赞定十五条(见 5.1),那是因为他接手的是一片被万户和庄园撕碎的地方,各家各村各按各的习惯断案,谁家势大谁家的规矩算数。新政权要让人服,得有一部写下来的、各处都认的规矩。这个道理,辛厦巴和降曲坚赞面对的是同一个局面:仁蚌巴留下的后藏,各处庄园各有各的规矩,寺院有寺院的僧律,贵族有贵族的家法,牧区有牧区的部落习惯。

所以编法典这件事本身,是一个政权宣告"这一片地方从此按同一套规矩算"的动作。

这部法典后世称《十六法典》,相传是彭措南杰时期命人整理的¹³。它的框架承自帕竹时期的《十五法典》,到藏巴汗手里增补为十六条。条文的具体内容,今天能看到的都是后世抄本与转述,年代、编纂人、条数在诸家记载里都有出入,本章不逐条引。

有一个细节,倒是清楚:这部法典没有随政权一起消失。1642 年以后,甘丹颇章接着用它,清代的法律文书里还能看到它的影子,后来几次修订都从这部法典起手。一个只活了七十七年的政权,它的法比它的国活得长。这在历史上不稀奇,但值得记一笔。

但有一条技术,值得单独说,因为它关系到这个政权怎么理解"人"。

藏巴汗法典处理杀人案,用的主要办法不是"杀人者死",而是赔命价:杀人者出一笔财物,抵偿被杀者的性命¹⁴。

赔多少,不看案情轻重,先看死者是谁。法典把人按社会身份分成若干等:贵族、寺院上层、官吏、平民、下等人,各有各的价。同一个动作,也就是杀人,落在不同等级的人身上,赔偿数额相差极大。反过来,同样一笔钱,对于一个上等人是赔偿,对于一个下等人可能是倾家荡产也拿不出。

要说明的是这套办法的功能。在当时的条件下,它有它的道理。高原上的人群分散,一个庄园几十户人家,一个部落几百口人,官府离得远,管不到。两家死了人,如果只能以命偿命,血仇会一代代传下去,最后两个村子都剩不下人。用财物抵偿,事情有个了结,这是把私人暴力收进公共秩序的第一步。日耳曼人的部族法、北欧的偿命金、阿拉伯半岛的部落习惯,都有类似设计。这不是藏区独有的落后,是前近代社会普遍走过的阶段。

但它有一个前提,这个前提必须说明白:它把人的身份等级当作法律的第一事实。 一个人值多少钱,出生的时候就定了。这不是法典的疏漏,是它的基础。同一部法典里,盗窃的罚则按失物价值与窃者身份双向定,伤人的罚则按伤处与身份定。整套法律的刻度,量的都是身份。

后果是什么样的?举一个具体的例子。一座庄园里,管事打了属民,属民去告,告的是"管事越了本分",不是"打人不对"——因为在这个法律里,上级对下级用刑本身是允许的,问题只在于用过了头。反过来,属民打了管事,那不只是打人,是"以下犯上",罪名另立,处罚另算。同样一个动作,法律先看的不是动作,是两个人各在什么位置。

这个前提,一直到 1959 年民主改革才被彻底废除。中间这三百年,卫藏的成文法换过几次版本,这一条基础没有动过。这句话不是修辞。1959 年以前,卫藏的属民在法律上不是"公民",是"某庄园的属民",他们的身份写在庄园的册子上,不在法典里。民主改革废除的是这个身份本身,而不只是某几条刑罚。

2. 旧制的沿用

法典之外,藏巴汗没有另起炉灶。宗还是那些宗,宗本还是由上面任免,庄园还是那些庄园¹²。它做的是继承,不是重建。

继承到什么程度?可以点几样。宗谿的层级沿用帕竹的十三个宗,宗的治所还是那些宗山城堡,宗本的职权还是军政兼管。庄园的登记沿用旧册,属民的归属按册子走,不按人走:一个人换了主人,册子上改一笔,人还是那个人,身份没变。寺院的领地和属民,凡仁蚌巴时期定下的,藏巴汗一律承认。这三样加起来,就是整个制度的骨架:人、地、册。

一个新政权做到这个地步,通常是聪明的。改朝换代而制度不动,税照收,差照派,属民照旧种地,换了旗号不换日子。但这份聪明有代价,代价在上一节末段说过:制度没换,毛病也没换。

这一点值得记一笔,因为它说明一件事:帕竹留下的那套结构,在换了两茬主人之后还站得住。第 5 章说帕竹的制度"前半段成功,后半段失灵"——失灵的是掌权的那一家人,不是制度本身。制度被辛厦巴接过去,又用了七十七年,再被甘丹颇章接过去,又用了三百年。真正撑住这套结构的,是庄园与属民,不是哪一家的血统。

顺带说一句:这种"制度比王朝寿命长"的事,在中国历史上到处都是。秦的郡县制用了两千年,隋的科举用了一千三百年,元朝的行省制用到现在。藏区的宗谿与庄园制度,也是这一类。看历史的时候,王朝更替最热闹,制度延续最要紧。

3. 一条禁令

藏巴汗政权做过一件把自己送进死路的事,得单独说。

1618 年占领拉萨之后,它禁止格鲁派僧人参加拉萨传召法会¹⁵。传召法会是 1409 年由宗喀巴创办、阐化王札巴坚赞做施主的(见 5.4),到 17 世纪已经是格鲁派一年一度最重要的集会,也是它在拉萨显示规模与声望的场合。禁掉它,等于当众掐住格鲁派的喉咙。

要理解这一条禁令的厉害之处,得知道传召法会对格鲁派意味着什么。这不只是一场法会。法会期间,拉萨聚集上万僧人,各寺的堪布、各属寺的管家都到场,施主发供养,商人摆摊,各方的消息在这一次聚会上交换。它是格鲁派的年度大典,也是它向全藏展示规模的机会。禁掉它,等于把这些功能一次掐断。不只是宗教仪式没了,是一年一度的聚会没了,是分布在各处的属寺失去了联络的场合。

这一条禁令的持续时间与执行范围,各家的说法不完全一致,有的记载还提到强迫部分寺院改宗,但名单与数量都无从查实,本章不列数字。可以确定的是:这是一个少数派政权对多数派教团采取的压制措施,而它压制的这个教团,在卫藏有三大寺、成千僧人、遍布各地的属寺与庄园。

一个只掌握后藏、靠军事占领维持前藏的政权,去长期压制一个遍布全藏的教团,这件事怎么算都不划算。它需要的是让格鲁派服从,结果是把格鲁派逼到了必须向外找靠山的地步。

这句话要说得更实一点。压制的手段通常有两种:一种是打散,把对方的组织拆掉,人分到各处,从此聚不起来;一种是收买,把对方的头面人物拉到自己一边,让他们替自己管人。第一种需要绝对优势的兵力和时间,藏巴汗没有;第二种需要给对方实际的好处,藏巴汗也没有:庄园就那么多,给了格鲁派就等于从噶玛噶举手里拿。两条路都走不通,剩下的只有"禁",而"禁"是最不彻底的一种:它压住了场面,压不住人心,而且给对方留下了一个明确的、可对外宣传的理由。

固始汗后来进兵卫藏,用的名义就是护持格鲁派。这个名义之所以有效,一半是藏巴汗自己给的。


6.3 两个教派,两个靠山

1. 噶玛噶举这一边

噶玛噶举是藏传佛教诸派里最早搞转世的一支(见 5.4)。黑帽系、红帽系两支并行,黑帽系在 1407 年拿到明朝的大宝法王封号,是明代藏区最高的僧封之一。

它在 17 世纪的势力,不只是宗教上的。噶玛噶举的寺院遍布康区,从昌都往南到云南的丽江,往东到打箭炉,一路都有它的属寺。丽江的木氏土司就奉噶玛噶举,这条线从 16 世纪末一直延续到 17 世纪(见 5.5)。所以噶玛噶举手里有两样东西:卫藏与康区的寺院网络,以及一条从云南通往卫藏的商道。这两样东西,正好是藏巴汗缺的。

到 17 世纪,噶玛噶举与后藏的世俗政权已经结成了一种稳定的合作关系:仁蚌巴时期结成,辛厦巴接过来,一直延续¹¹。红帽系的喇嘛在藏巴汗政权里居宗教师之位,可以参与政事。这种安排对双方都有利——教派得到庄园、属民与政治庇护,政权得到宗教权威的背书。

这种关系在制度上叫什么?藏语里有"却吉"(chos rje,法主)、"贡玛"(gong ma,上师)这类称谓,指的就是这种世俗君主与宗教师的关系。它跟欧洲中世纪的"国王与主教"不完全一样:欧洲的主教要由教皇任命,藏区的宗教师由政权聘用;但两边都面对同一个问题:宗教的权威与世俗的武力怎么分工,谁给谁加冕。这个问题,在第 7 章讲达赖与汗王的关系时会再出现一次,而且更麻烦。

但这份合作有一个代价:噶玛噶举的命运从此与藏巴汗绑在一起。政权倒,教派也跟着倒。1642 年以后噶玛噶举的处境,第 7 章会写到。

这里要说一个本章的分寸问题。噶玛噶举与藏巴汗的联盟,在甘丹颇章的史家笔下往往被写成"助纣为虐"。这个评价,本书不采。噶玛噶举是当时卫藏和康区最有组织的教派之一,它选择与后藏的政权合作,是它自己的政治判断,也符合它所处的位置:它的庄园有一大半在后藏,它的施主里有仁蚌巴的人,它没有理由不支持后藏的主人。一个教派的选择,与一个人的选择一样,多半是被自己的处境推着走的。

2. 格鲁派这一边

格鲁派在 17 世纪初的处境,与上一章讲的不同了。

帕竹还在的时候,格鲁派有阐化王做靠山(见 5.4、5.5)。帕竹衰落之后,这个靠山没了。1618 年之后,拉萨在藏巴汗手里,传召法会被禁,格鲁派的三大寺虽然还在,但处在被压制的地位¹⁵。

三大寺此时的规模,是它难以被轻易摧毁的原因。甘丹、哲蚌、色拉三寺,各有僧人数千,各有一批属寺,各有庄园与牧场。哲蚌寺在 17 世纪初是卫藏最大的寺院,寺里的僧人来自全藏各处,有后藏的、有康区的、有安多的。这些僧人每年往家里写信、往家里带口信,寺院的消息就跟着传出去了。一个教团有这样的网络,压得住它的墙,压不住它的路。

格鲁派于是转向北面。

这一步的起点比很多人以为的要早。1616 年,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在拉萨去世。这位四世达赖是蒙古土默特部的后裔——三世达赖索南嘉措 1578 年在青海与土默特部俺答汗会面,俺答汗赠他"达赖喇嘛"称号,索南嘉措 1588 年去世后,转世灵童被认定在俺答汗的家族里,这就是四世达赖云丹嘉措¹⁶。一个蒙古王公之子做了格鲁派的领袖,这件事本身就把格鲁派与蒙古各部连在了一起。

这条线值得说清,因为它是整章最关键的一根线。1578 年,索南嘉措到青海,与俺答汗在仰华寺会面。俺答汗是当时蒙古最强大的首领,他需要一个宗教权威来巩固自己对各部的号召,索南嘉措需要一个新的施主。格鲁派在卫藏受帕竹庇护,而帕竹已经不行了。两人互赠称号,俺答汗赠"达赖喇嘛",索南嘉措赠俺答汗"咱克喇瓦尔第彻辰汗"。这一次会面之后,格鲁派向北的门就开了。

1588 年索南嘉措去世,转世灵童被认定为俺答汗的曾孙。这是一个极不寻常的安排:格鲁派的领袖转世到了一个蒙古王族里。这件事在当时被解释为"法缘",实际上也是一桩政治契约:从此格鲁派的领袖身上流着蒙古的血,蒙古各部要护持格鲁派,就不只是"施主"的情分,而是"自家人"的责任。

1622 年,五世达赖被迎入哲蚌寺¹⁶。他当时六岁。这个孩子在哲蚌寺坐床的那一年,青海的局势正在变。只是当时没有人知道,这个变化将在二十年后决定卫藏的归属。

3. 两边的靠山都到了

1630 年代,事情变得明白。

藏巴汗这一边,与青海的喀尔喀部却图汗联络,形成对格鲁派的南北夹击之势¹⁷。这个布局在地图上很好懂:南边是后藏,北边是青海,中间夹着前藏和康区北部。格鲁派被夹在当中,往南是喜马拉雅,往西是阿里,只有往东和往北还有路。

格鲁派这一边,由索南群培等第巴出面,联络和硕特部的固始汗¹⁸。索南群培这个人,是这一段历史里最容易被忽略的角色。他不是达赖,不是汗王,名义上只是第巴,管事务的人。但正是在他手里,格鲁派完成了从"找靠山"到"定盟约"的转折。五世达赖当时还是个二十几岁的青年,宗教上的权威在他身上,政治上的操作在索南群培手里。这种分工,后来成了甘丹颇章政权的常态。

两边都在向外借兵,两边借来的都是蒙古人。这一点值得停一下:卫藏的教派之争,最后各自去找的救兵,都是同一批人:卫拉特蒙古与喀尔喀蒙古的各部。为什么会这样?因为到 17 世纪,环高原的武装力量,除了明朝(已经顾不上)、新疆的蒙兀儿(已经衰了),就只剩蒙古各部。高原内部没有一支力量能压倒其他所有力量,所以谁要赢,都得向外借。

这一节的道理,说到底很简单:卫藏内部的各方,藏巴汗、格鲁派、帕竹残余、噶玛噶举,谁也吃不掉谁。打了几十年,局面还是一个僵局。僵局里唯一能打破平衡的,是外面的力量。而外面恰好有一股力量正在移动。

教派之争在这里变成了什么?表面上是教义与戒律的争执,是"谁的法统正",实际上争的是寺院领有的庄园、属民、商道关卡与朝贡名分。谁掌权,谁分配¹⁹。这层意思,本书不用"宗教只是幌子"这种话去讲,因为那样讲就把 17 世纪的人看扁了。当时的人确实真诚地相信教法的胜负关系到众生的利益;同时他们也确实清楚地知道,一座寺院有多少庄园、多少属民、几处牧场。这两件事在同一批人身上并存,不矛盾。

还有一层,不能漏。这两派在教义上确有分歧,但分歧不在"谁是正统"这种抽象问题上。噶玛噶举重视实修与传承,格鲁派重视戒律与学经次第;两家在密法的某些具体修法上看法不同,在戒律的宽严上标准不同。这些分歧是真的,不是编出来的。但把一场牵动全藏的战争解释成教义之争,就像把两个村子争水渠解释成两个家族脾气不合。分歧是真的,打架的原因不是分歧。


6.4 青海湖畔:胜负由谁定

1. 和硕特部为什么往南走

和硕特是卫拉特蒙古四部之一,原本游牧在天山北麓、额尔齐斯河一带²⁰。17 世纪 30 年代初,卫拉特内部的力量对比变了:准噶尔部在巴图尔珲台吉手里强起来,牧场紧张,各部的活动余地都被挤压。和硕特部的首领图鲁拜琥(后来称固始汗)带着部众向东南移动²¹。

固始汗这个人,出场时已经五十岁左右。他的本名图鲁拜琥,出身和硕特部首领世家。据蒙古方面的记载,他年轻时以勇力闻名,在卫拉特各部里有很高的声望,各部会盟时常由他出面调停。这一点要紧:他不是一支败退的残部首领,而是一个在卫拉特内部有资望的人。他带部南迁,带的不只是自己的属民,还有一批愿意跟他走的部众与其他部落的人。

这件事要放在一张更大的图上才看得清:同一时期,卫拉特蒙古的土尔扈特部向西迁到了伏尔加河下游,和硕特部向南迁到了青海。整个卫拉特蒙古都在移动,方向不同,原因是同一个:牧场不够了,内部挤压。土尔扈特走了几千里,走了几年,走到了里海北岸;和硕特走的方向是东南,落脚地是青海湖周边。这两次迁徙,在当时的欧洲与中原都没什么人注意,却决定了此后三百年的内亚格局。

1636 年,固始汗的兵进入青海,击败了盘踞这里的喀尔喀部却图汗,控制了青海地区²²。这一仗打完,青海湖周边的牧场换了主人。和硕特部就在这里落下来。此后三百年,青海蒙古各部与清朝、与安多寺院的关系,都从这一步说起。

青海湖周边的条件,值得说一句。这一带海拔三千二百米左右,比卫藏低,比安多农区高,是典型的高原牧场:湖的四周是草滩,草滩外面是山,山外面还是草滩,一直铺到柴达木。对一支以畜牧为生、又需要一条通路的部族来说,这里两头都占:往东,过湟水谷地是西宁、兰州,通中原;往西,过柴达木是新疆;往南,过黄河源头是康区与卫藏。固始汗落在这里,不只是找了个牧场,是占了内亚东部的一个十字路口。

2. 康区:白利土司的覆灭

固始汗进青海之后,没有马上进卫藏。他先向东。

这个选择背后有讲究。进卫藏,要翻过巴颜喀拉山、渡过金沙江,路远、耗粮、而且直面藏巴汗的兵;进康区,是沿着已经有的商道走,一路有寺院、有村落、有粮,而且能顺手把格鲁派的包围圈拆掉一个角。

康区北部此时有一个白利土司,首领名顿月多吉。这个土司据着康区北部一片地方,崇奉苯教,压制境内的佛教寺院;他与藏巴汗、与青海的却图汗都结了盟,三面合起来,是格鲁派最危险的包围圈²³。

白利这个名称的来历,现在不容易说清。有的说法认为与元代的白利部有关,有的认为是一个地方性的家族名号,各家考订不一。能确定的是它在康区北部的地位:这一带是金沙江上游的河谷,农业与牧业交界,往东是打箭炉,往西是昌都,往北是青海,商道从这里过,谁占着这里,谁就收得到过路的税。

1638 年,固始汗到拉萨,与五世达赖、索南群培会面,接受了"丹增曲杰"的称号²⁴。这次会面的具体内容,史料记得简略,但意思清楚:格鲁派与和硕特部把彼此的立场说定了。一个细节值得注意:这次会面是固始汗主动到拉萨去的。一个刚在青海落脚的汗王,亲自跑到卫藏去见一个二十岁的喇嘛,这个动作本身就是表态。

1639 年,固始汗出兵康区。1640 年,顿月多吉被擒,白利土司的势力被清除²⁵。

这一仗在本书的结构里有一个位置:第 5 章讲到,康区东部自 1407 年起是明正土司的地盘,康区南部在 1577—1639 年间被丽江木氏占着(见 5.5)。固始汗 1639 年进康区,把木氏的势力赶了出去,也把白利土司清掉了。康区的权力地图,就是在这一两年里重画的。此后康区的政教格局,第 7 章接着讲。

白利土司这一支,值得多写一句。这个土司崇奉苯教,苯教在康区北部有很深的根基。白利覆灭之后,这一带的苯教寺院并没有全灭,而是一直延续到近代。一个土司的军事失败,不等于一种信仰的消失。这一点在本书后面几章会反复出现。

还有一层,得说清:消灭白利土司这件事,在甘丹颇章一方的记载里,被写成"护法的胜利"——一个崇奉苯教、压制佛教的土司被清除,是教法的胜利。这个叙述我们照录,但要提醒读者:固始汗进康区,还有很实在的一面:白利土司占的那条商道。康区北部的税,从元代起就是一笔大收入,谁占着谁收。护法与商道,两件事在同一场仗里办完了。

3. 安多:塔尔寺的体制成形

固始汗在青海落脚的这几十年,安多东部有一座寺院正在成形,它后来成了整个安多格鲁派的中心。

塔尔寺在今天的湟中。它的起点是一座塔:1379 年,宗喀巴的母亲在这座塔的位置上建了莲聚塔,传说这里是宗喀巴的诞生地²⁶。1560 年,仁钦宗哲坚赞在塔侧建了静房;1612 年,显宗学院建成,寺院的教育体制才算成形²⁶。

一座寺院从一个塔变成一个学院,用了两百三十三年。这个节奏,是藏区寺院生长的常态:先有圣迹,再有静房,再有学院,再有属寺与庄园,最后成为一个地区的经济与教育中心。塔尔寺在 1612 年走到第三步,此后两百年才走完后两步。

要理解这一步为什么重要,得知道"学院"意味着什么。静房是修行的地方,一个人或几个人在那里闭关、诵经;学院是有学制的:有课程,有学期,有考试,有学位(格西),有可以让几百个僧人一起辩经的庭院。有了学院,寺院就不再只是一个供奉圣物的场所,而成了一个培养僧才的地方。培养出来的僧人,会被派往各地的小寺去当堪布、当管家。一张由人组成的网,就这样从一座寺院铺出去。

安多东部在 17 世纪前期,政治上还是明朝的卫所与土官体系(见 5.5)。明朝在西宁、河州、洮州、岷州设卫,土官世袭,管着各自的部落。青海蒙古各部进入之后,这一带的力量结构变了:卫所的军事意义淡了,土司与寺院的地盘反而稳了。这个转弯,到清代才走完。

有一个细节,能说明这一带当时的实况。这一带是汉、藏、蒙古、回几族人混居的地带:湟水谷地种地的是汉人农户与藏人农户,山上是藏族部落,西宁城里有做生意的回商,草场上放牧的是蒙古与藏族的牧人。一个寺院在这样的地方长大,它的施主不会只有一族。塔尔寺后来的施主里,有蒙古王公,有藏族土司,有汉地的商人,也有青海的办事大臣。这一点,第 7 章讲安多寺院网络的时候会再展开。

4. 日喀则城破

1641 年,固始汗的兵从康区转向西北,进入卫藏,包围了桑珠孜²⁷。

这一年的行军路线,大致是从康区北部往西,过昌都、洛隆,沿念青唐古拉南麓进到年楚河谷,然后沿河而下到桑珠孜城下。这条路,几百年来就是川藏、青藏之间的主要通道之一。

围城打了一年。1642 年,桑珠孜城破。噶玛丹迥旺波被俘。据甘丹颇章一方的记载,他被处死——具体如何处置,只有胜方的说法,本章照录并标明来源²⁸。

围城一年这件事,值得算一算时间与粮草。桑珠孜的宗堡建在山嘴上,三面是崖,一面是坡,硬攻的代价很大。围一年,是拼粮:城里存的粮吃完了,城就开了。这个打法要求围的一方有足够的粮道:固始汗的粮从康区来,从青海来,一路都有寺院与村落供给。这反过来印证了前一节的意思:先拿下康区,再打卫藏,是一步必要的前手棋。

七十七年,到此结束。

城破之后的事,进行得很快:甘丹颇章政权建立,五世达赖为政教领袖,索南群培任第巴²⁹。卫藏的主人换成了格鲁派与和硕特部的联盟。这个联盟维持了多久、怎么运转、最后怎么变成了清朝的驻藏大臣制度,是第 7 章的事。

有一件事要在这里交代,因为它决定了第 7 章的调子:藏巴汗一方的势力并没有在 1642 年一次清干净。噶玛噶举的寺院还在康区,还在云南,还在不丹与锡金;红帽系的活佛还在;后藏的一些贵族还留着庄园。甘丹颇章接手的不是一块空地,是一个刚刚停火的地方。此后几十年,卫藏的稳定,一半靠格鲁派的宗教权威,一半靠和硕特部的兵。这两条腿,一条比一条难站。


承转:经卷换了一双手

这一章的两个主角,一个是刀兵,一个是经卷。

刀兵这一边,藏巴汗有兵、有城、有法,也有一个教派的全力支持。它在卫藏内部打了三十年,没有输。它输在 1642 年,输给了一支从青海湖南下、走了六年才走到日喀则的军队。

经卷这一边,格鲁派在 1618 年之后被禁了传召法会,被压了二十多年。它没有自己的兵。它做的事只有一件:找一个能打的靠山,并且让这个靠山相信,帮它就是帮教法。这件事做成了。

第 7 章要写的,是这份胜利怎么兑现。和硕特部的兵不会白来。固始汗封了"遵行文义敏慧顾实汗",五世达赖封了"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"。两个封号出自同一个皇帝、同一年,一个给汗,一个给喇嘛。这个安排里含着此后两百年的全部麻烦:汗王与喇嘛谁大?汗王的后代不争气了怎么办?远在北京的皇帝怎么管这边的事?

藏巴汗的法典被收了起来,甘丹颇章接着用。庄园还是那些庄园,属民还是那些属民,宗还是那些宗。换的只是上头那一双手。


世系索引

辛厦巴/藏巴汗(本章主线)

格鲁派(本章相关)

和硕特(本章相关)

噶玛噶举(本章相关)


存疑清单(本章)

1. 政权起点:1565(辛厦巴取代仁蚌巴,通说)与 1618(占拉萨)两说。按 R1,正文取通说 1565,异说下沉注 8 与本条;若作者改取 1618 说,须同步改正文 6.1、注 4、8 与章首导读首段。

2. 《十六法典》的编纂年代、编纂人与条文数:诸家记载有出入,正文只写"存在一部法典、框架承自《十五法典》",细节不下沉。定稿前以《西藏通史·明代卷》与恰白·次旦平措等《西藏通史·松石宝串》中译本对勘。

3. 藏巴汗处死丹迥旺波的细节:仅见甘丹颇章一方记载,注中已标明。若有噶玛噶举一方材料,须补。

4. 固始汗入青海年份:1636 与 1637 两说,注中交代,正文用"1636 年(一说 1637)"。

5. 1618 年战事经过:正文取梗概,具体战役过程与参战方名单待核,未写入。

6. 藏巴汗时期强迫改宗寺院的名单与数量:各说不一,正文不列数字,只写"有的记载还提到强迫部分寺院改宗"。

7. 白利土司的族属与辖地范围:正文用"康区北部的白利土司",不细列。

8. 红帽系喇嘛参与政事的具体制度形态:正文用"居宗教师地位,能参与政事",未写具体的职衔与权限。

9. 辛厦巴·才旦多吉出家的年份与法名转写:法名 Lha dbang rgyal mtshan 的通行汉译待核。


注释

本章注释沿用全书体例:实=有依据支持的事实;疑=两说并陈、尚无定论;测=推断。本章史实取自《藏史专著-第6章可用事实清单-v1》,来源已于 2026-10-27/28 对照公开网络来源逐条登记;正式引文著录将于定稿时按 GB/T 7714-2015 完成,通说条目的原始文献页码由作者定稿前补核。

体例沿用第 4、5 章:三态符号(实/疑/测)与判定在此区标注,正文只留数字上标;每条尾注清单编号,页码定稿前补核。

  1. 1. 明朝对青海蒙古的奏报与议论确有其事(1637 年后有关"西海"蒙古的记载),但明末内乱使其无力西顾;具体奏报卷次待核。(实,通说;卷次待补)
  2. 2. 辛厦巴(Zhing shag pa),又译兴厦巴,原为仁蚌巴属臣,世居后藏。(实,通说)
  3. 3. 1548 年辛厦巴·才旦多吉出任桑珠孜宗本;年份为通行说法,各家略有出入。(实,通说)
  4. 4. 1565 年才旦多吉起兵推翻仁蚌巴,仁蚌巴政权终结。此为"藏巴汗起点"两说之一,另一说为 1618 年,两说处理见存疑清单。(实,事件;起点之争见存疑)
  5. 5. 才旦多吉晚年出家,法名拉旺坚赞,政事交子辈。法名转写待核,见存疑清单第 9 项。(实,通说;转写待核)
  6. 6. 彭措南杰 1587—1621 年在位。(实,通说)
  7. 7. 1613 年彭措南杰控制阿里。"控制"的具体程度各家表述不同,取疑态。(实,事件;程度疑)
  8. 8. 1618 年彭措南杰击败格鲁派与拉萨方面联军、占领拉萨;此年为"藏巴汗起点"两说之一。战事具体经过本章取梗概,见存疑清单第 1、5 项。(实,事件;经过疑)
  9. 9. 1621 年彭措南杰去世,噶玛丹迥旺波继位(1606—1642,生年一说)。(实,通说)
  10. 10. 藏巴汗都城在桑珠孜(今日喀则),以桑珠孜宗堡为治所;直接辖区主要在后藏,对前藏的控制为军事占领加政治压制,非稳固行政管辖。(实,结构性描述)
  11. 11. 藏巴汗与噶玛噶举黑帽系、红帽系结盟;红帽系喇嘛居宗教师位、可参与政事。盟约的具体形态与职衔待核,见存疑清单第 8 项。(实,通说)
  12. 12. 藏巴汗沿袭帕竹旧制:宗本由藏巴汗任免;财政基础为庄园(谿卡),寺院与贵族领有庄园、属民。承接第 5 章 5.2。(实,结构性描述)
  13. 13. 藏巴汗法典后世称《十六法典》,相传为彭措南杰时期命人整理,框架承自帕竹《十五法典》;编纂年代、编纂人、条文数诸家记载有出入,正文不逐条引。,两说处理见存疑清单。(实,法典存在;年代与条文疑)
  14. 14. 赔命价为核心技术:按社会身份定命价,杀人者以财物抵罪;等级与数额各家记载不一。与日耳曼部族法、北欧偿命金、阿拉伯部落习惯的比较属一般性类比,非本书创见。(实,通说;数额疑)
  15. 15. 1618 年后禁格鲁派僧人参加拉萨传召法会;有的记载提到强迫部分寺院改宗,名单与数量无从查实。(实,事件;规模疑)
  16. 16. 四世达赖云丹嘉措(蒙古土默特部后裔)1616 年(一说 1617)去世;1622 年五世达赖被迎入哲蚌寺。年份两说在注中交代。(实,事件;年份一说)
  17. 17. 藏巴汗与青海喀尔喀部却图汗联络,形成对格鲁派的南北夹击之势;联络细节取疑态。(实,通说;细节疑)
  18. 18. 1630 年代格鲁派以索南群培等第巴为核心联络和硕特部固始汗。(实,通说)
  19. 19. 教派冲突含明确的利益内容:寺院领有的庄园、属民、商道关卡与朝贡名分的分配权。此为结构性解释,学界通说框架,作为解释的强度属(测,框架性)。(测,框架性)
  20. 20. 和硕特部为卫拉特蒙古四部之一,原游牧于天山北麓、额尔齐斯河一带。(实,通说)
  21. 21. 17 世纪 30 年代初,因准噶尔部压迫与牧场紧张,和硕特部在固始汗率领下向东南迁移;同期土尔扈特部西迁伏尔加河。迁移动因含多因,正文并列。(实,通说)
  22. 22. 1636 年(一说 1637)固始汗率部进入青海,击败喀尔喀部却图汗,控制青海地区。两说在注中交代,见存疑清单第 4 项。(实,事件;年份两说)
  23. 23. 白利土司顿月多吉据康区北部,崇奉苯教,压制境内佛教寺院,与藏巴汗、却图汗结盟。"崇苯抑佛"的具体程度取疑态;族属与辖地范围不细列,见存疑清单第 7 项。(实,通说;程度疑)
  24. 24. 1638 年固始汗至拉萨,与五世达赖、索南群培会面,受"丹增曲杰"称号。称号藏文转写待核。(实,通说;转写待核)
  25. 25. 1639 年固始汗出兵康区,1640 年擒获顿月多吉,白利土司势力被清除;出兵月份各家不一,正文不写月份。(实,通说)
  26. 26. 塔尔寺:1379 年建莲聚塔(宗喀巴诞生地传说),1560 年仁钦宗哲坚赞建静房,1612 年建显宗学院。(实,通说)
  27. 27. 1641 年固始汗率军入卫藏,包围桑珠孜。(实,通说)
  28. 28. 1642 年桑珠孜城破,噶玛丹迥旺波被俘;"被处死"仅见甘丹颇章一方记载,正文照录并标明来源。见存疑清单第 3 项。(实,事件;处置细节疑)
  29. 29. 1642 年甘丹颇章政权建立,五世达赖为政教领袖,索南群培任第巴。(实,通说)

推演使用移录(供"后记:推演的边界"取用)